每當憶起小時的種種情景,腦海浮現的是一片惘然的空白。若友人再三詢問我的童年往事,我亦只能報以無奈的歎息。
童年,對我而言是一種既遙遠,又不曾屬於我的東西。 或許你會說,童年是每個孩童成長的必經階段,無論過得好與壞,總不可能沒有童年。 然而依我看來,童年除了是一個重要時期,亦是每個人內心深處磨滅不了的回憶 。 最可怕的,不是回憶不美,而是沒有回憶。 回憶讓人珍惜,讓人懷念,亦讓人歎息。 回憶使人學習,使人成長,更使人前進。 沒有回憶的童年還有甚麼意義可言。 -- Alfred Chi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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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成熟是甚麼?甚麼是成熟?有人會說年齡就是成熟的確據,也有人認為說話得體是成熟的表徵。
成熟是一種從心而發的魅力,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。這種魅力雖然看不見,但卻令人肅然起敬,感覺就如一位學生看見校長一般,敬畏之心油然而生,那種魅力實在無法以文字言喻。上星期,校長於宗教課到我班授課。將臨開課的時候,平日到處胡鬧的我們,異常地安靜的坐着,靜心等待校長到來。校長很準時,上課鐘甫響起就已在門口預備了。校長一臉慈祥,頭髮清爽,眉毛濃密,烱烱有神,掛着含蓄而溫暖的微笑。在堂上,校長教的並不是以往宗教課教導的聖經知識,而是在談他的往事,然而他並不是在同學面前炫耀自己。他憶述當年讀書的生活,毫不隱藏自己當年的臭事醜事,他好像毫不介意其他人的冷嘲熱諷,散發着清高,明亮的光輝。這種就是魅力。然而,成熟不單單是魅力而已,它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。但甚麼是不刺眼的光輝?對我而言,不刺眼即是不炫耀,謙卑而不自誇,這些特點在某個程度上也是基督徒應有的特質,聖經指其為「基督徒的馨香之氣」。由此可見,成熟是明亮的魅力而不刺眼、不炫耀的光輝,甚至是一種香氣。 成熟也是一種冷靜從容,特立獨行的表現。成熟的人會獨立思考,而非按着別人的看法來判斷。就以伯夷叔齊作例子,他倆不理諸侯們的倒戈,堅持以道德判斷事情,不助諸侯反周。可見他們有一種不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。他們會自我分析,獨立思考,正正體現了成熟所散發的特立獨行之特質。甚麼是冷靜從容?從生活例子,常常可見冷靜從容與成熟的關係。例如參加比賽,小時候沒有比賽經驗,上到場上自然萬分緊張。然而經過時間、經驗的磨練,比賽場上的我們不再是緊張的小朋友,而是應對從容的「老手」。當然,令我們成熟的不只是年齡,更加重要的是經驗。由此看來,冷靜從容需要經驗積累,有了經驗積累才能使我們成熟。 成熟也是一種無須聲張的厚實。有些人會為了面子,為了扮成熟而作出一些引人注意的舉動。飲酒是一個好例子。我看過不少人,平常也是不喜好酒之人,出到街卻「一反常態」,要「充大頭」,因他們認為飲酒是成熟的表現。可是,從明眼人的角度看來,這些人實在幼稚得很。真正成熟並不需要特意作行為來證明自己,也無須聲張。有些「虛張聲勢」的人撐大嗓子,對別人指指點點,這些人顯然都不成熟。成熟是從心發出的,並不需要做甚麼來顯示。再者,成熟的人又怎會作出這些無聊的行為呢?這些行為不僅令人反感,更令自己陷入幼稚的地步。 成熟的人不會各周圍申訴求告,不會尋求別人的認同。周圍申訴求苦的人顯示他並不自立,倚靠他人幫助他,同時缺乏處理問題的能力。這些人無法獨自應對困難,又何論成熟呢?成熟的人會以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,而不是轉換問題在別人身上。 成熟的人不在意批評,不在意別人的冷嘲熱諷。別人的看法不代表事實的全部,當面對別人的批評時,成熟的人會獨立思考,自我反省,而不成熟的則對批評耿耿於懷,或是懷恨在心,毫不內省。就像現今香港的「港孩」,「港孩」自少被父母寵壞,已不知批評為何物。若他們面對嘲諷之時,可想像到他們的脾氣會有多大。而這就是不成熟的例子。相反,成熟的人看慣世面,能明辨是非,對別人善意的批評會多加接受,惡意的就一笑置之。這才是真正的成熟! 成熟的意思,難用三言兩語概而括之。成熟講求全方面的成長,無論是待人、處事、內涵、還是形象,都有一定的要求。此外,成熟與人的年齡、經歷、環境可謂掛勾。 Alfred Chiu Writer| Photographer | Musician 希望各位在評論旺角事件之前,首先獲取多方面的資訊,而非只跟據電視大台不對等的時事資訊。要知道當一個媒體不斷以單面既角度去報導,能產生Priming effect (促發效應),會令觀眾的想法不自覺地被報導影響。以下有一段由香港電台的實驗短片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565309940283256/videos/595485913932325/),請務必觀看。因為「洗腦」實有科學根據,日積月累地被TVB的報導「洗腦」,社會大眾的立場觀感某程度上也會受影響。 正如資深前TVB記者柳俊江所言: 「新聞是剪接的藝術,觀眾當然是看到衝突最激烈的一刻,示威者當然是暴民模樣,不過事前發生了甚麼事?」 就此事件的報導,TVB的報導確實集中於「暴徒」襲擊警察。跟各台報導比較,TVB對警察施放胡椒噴霧、揮動警棍的場面只輕輕帶過。 對記者受襲的報導 TVB重點報導「暴徒」襲擊「本台」記者。反觀,對警察襲擊記者卻隻字不提。 首先,明報記者在已表明身份後,仍遭警員以警棍打後腦及腳踢。另外,有外國記者被警察噴中。 剛才看到一個朋友轉發的post: CCTVB的報道真係好煩膠,個主播不斷問現場記者: 「警方有沒有受傷?」 「剛剛示威者是否擲石頭?」 「剛剛示威者是否放火?」 「剛剛示威者是否打傷了警員?」 可唔可以專業少少,點解唔問下: 「示威者有沒有受傷?」 「剛剛警員是否開槍?」 「剛剛警員是否用催淚氣體?」 「剛剛警員是否打傷了示威者?」 顯然,作為香港獨大的電視台,TVB的報導極為片面,限制了觀眾的知情權。 旺角事件的是非分析 此事的誰是誰非,顯然不能單單歸咎於任何一邊。 暴力事件發生前 -食環署在民眾反對下,強硬掃蕩小販夜市,令市民自發保護夜市,集結於旺角。 -小麗老師在年二九撐小販被捕,引起民眾不滿,號召市民年初一到旺角支持小販。 23:00 -示威者堵路,造成警方清場的藉口。警方出動配備長盾牌的機動部隊清場。 00:00 -警方揮動警棍及施放胡椒噴霧,示威者以雜物還擊。 02:00 -警方一味將示威者推往亞皆老街十字路口的方向,示威者以木板還擊,大部分警員後退。 03:00 -交通警察在處理的士輾傷人的事件期間被示威者襲擊。警察以警棍還擊,拔出佩槍向天開2槍,更以槍口指向人群。 04:00 -大批警員增援,並向示威者推進。示威者掟磚阻擋,亦有警員掟磚還擊。 -落單的警員被激進示威者圍毆 以上可見,事件的起源源於警察首先襲擊示威者,強行清場。 事件轉捩點是示威者於凌晨三點襲擊交通警,由此之後,主動的一方轉為示威者。示威者主動襲擊警察,加劇了事件的暴力程度及嚴重性。 雙方行為的合法性 要留意的是,警方開槍是不合法的,而示威者襲擊警察也是不合法的。 政府以及電視台不應片面地指出示威者的不法行為,合理化警員的開槍行為。 倘若警員應該以開槍來保護自身安全,難道示威者不應該還擊來保護自己,一味被警員襲擊嗎? 法律已經賦予警員應有的保障-襲警罪。由佔中行動可見,真正需要被保護的是那些手無寸鐵、反被控襲警的示威者。警方多次誣告示威者襲警,是鐵一般的事實。請市民用雪亮的眼睛辨明是非。 警察在社會的定型 警察向來被定型為正義、無私的公僕。一般市民對襲警的態度負面,必然認為是示威者的不對。 再者,警察名義上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存在的。一般市民都會認為警方是正面、正義的一方。 按統計,2000年以後的TVB劇集,有50齣都以警察故事為主線。在劇集長期的影響下,無疑形成了市民對警察的良好觀感。在此,實在對TVB的高瞻遠見甚為佩服。 對往後民主運動的影響 激進民主派使用暴力還擊的決定實為不智之舉,不僅將道德高地拱手相讓,更成為警權擴大的藉口。 無容置疑,此事的得益者必然是香港政府及中央。 民主派的分裂 顯然,此事的主要參與者是激進民主派、本土派。 由於此事已被政府定性為暴亂,溫和民主派必定跟激進民主派畫清界線、置身事外。 然而,本來已不太團結的民主派,分裂後如何能有足夠勢力跟政府對抗? 成為政府增加警力的藉口 經過此衝突,警方有足夠理由提升警力、裝備,甚至取消警員不能開槍的規定。日後警方濫用暴力、鎮壓示威者的情況及程度必然加劇。 被政府進佔道德高地 由佔中運動開始,政府一直被指暴力對待示威者,被評警權過大。 由於此衝突被視為暴亂,政府必定以其為藉口,合理化己身的決定。 政府會成為「維護社會秩序、法紀的好政府」,民主人士則會被塑造為「破壞社會安寧、滋事的暴徒」。 民心歸向 由於香港市民大多對政治冷感,甚少留意時事。故很易受電視台及政府的影響。 加上香港人對社會穩定的重視,遠超對民主自由的期盼。 此後的民心歸向,會偏向政府。 成為中央的話柄 中央向來指民主人士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,此舉將成為中央壓制民主人士、運動的藉由。 Alfred Chiu Writer | Photographer 日前美國聯邦法院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裁決,引發起整個社會的廣泛回響。社交網站上掀起上載彩虹大頭照的新熱潮、有關支持同性婚姻的文章有如雨後春筍般充斥著整個網絡、各國明星爭相表態支持、連科技企業也加入慶祝的行列。似乎同性戀在世人眼中已驀地變成了一件正常不過的事。
在此,我必須表明我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強烈反對以及作為基督徒的立場。 在基督徒眼中,同性戀是神所不喜悅的。聖經清楚表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,同性戀是不該行、而且可憎的事。此信息在聖經上是顯然易見的,基督徒理應毫無疑問地持守反對立場,教會亦已多番表明此立場,故在此我也不多作解釋。令人憂心的是,最近的彩虹大頭照熱潮中有不少基督徒藝人參與支持。我想提醒你們,「神愛世人」不是支持同性戀合法化的藉口。沒錯,神的確愛世上所有人,包括同性戀者。愛意味著包容、接納、不歧視的態度,故基督徒是應該接納同性戀者的。但是,愛不代表縱容。同性戀和其他罪一樣,是不正當的事,是神不喜悅的事。出於愛的接納跟合法化是兩碼子的事,接納他們不代表他們沒有做錯。然而合法化意味著同性婚姻的正當性、意味著同性戀已不是罪,情況有如賭博合法化。同性戀和賭博兩者同樣是神看為可憎的事。我們本著愛人如己的心去看待賭徒,但堅決反對賭博合法化。故此,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有違聖經的教導,基督徒務必謹慎自守,不要被世俗矇騙、隨波逐流。 Alfred Chiu Writer | Photographer |